2008年2月26日 星期二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之前討論Goffman時候我說:愛到底是不是在心底並不是不重要,而是要把愛表現出來才是重要的。

這樣的論點無論如何還是規避了一個問題,而這個問題依舊是我們可能耗盡一生去追尋的,也就是:我說愛一個人的時候,我自己是不是真的這麼認為?

有人這麼說:
how would you know if you love someone
i guess when you ask yourself that it means you dont.

或許這還有不同層次上的問題,例如愛情與麵包的選擇之類的問題:我愛你,但是我選擇了現實條件更舒服的生活。

而近年來我常看到,也是我自己可能的問題是:愛一個人,與一個人交往,和追尋自己的夢想,完整自己的個人主體性到底那個重要?。巴奈在"勇士與稻穗"這張演奏會專輯當中演唱了王菲的<你快樂所以我快樂>,其中他有這樣一段口白:"如果有一天有一個愛情是要建築在一個人快樂了之後你才能快樂,你覺得,這樣很好嗎?"這即是在對愛情中的個人主體性做擴張。在如果要在這兩個(愛情vs個人主體性)中間選一個的話,該如何做選擇呢?

以前我常會覺得,把愛情當成生命本身,或當成是信仰,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可是現在我其實不那麼認為,如果說以前我堅定的相信維持自身的主體性是最重要的話,現在我已經認為為了愛,不論是愛情、親情、友情,犧牲一點所謂的"自我"其實是很值得的。

而且,一個人自身的主體性,也未必非得只能由自己來完成。人並不是單獨存在這個世界上的生物,將自己所愛的人納入自己主體性的一部份,也是非常理所當然的

至於"當我問自己是不是愛一個人的時候,是否就已經不愛她了呢?"這個問題,對我來講從來不是問題。

因為當我愛的時候,我從來不懷疑。

2008年2月6日 星期三

新年到了,大家都在許願.我是沒什麼願望,不過在逐漸感覺到年紀的壓力與追趕.每年過年的時候大概是最凸顯我與實際年齡不協調的時候,而且年年加深.特別是發壓歲錢的時候.

我實際上早已經過了拿紅包的年紀,不過我卻還在讀書,連自己都養不活.實際上我這輩子工作養自己的時間如果不算當兵的話大概也才一年左右.這年紀,我表弟(跟我同年)都已經在包紅包給我奶奶了,我奶奶卻還是塞紅包給我,說:你還沒開始工作.

因此到了這種時候就是最尷尬的時候,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真希望不要有發紅包這種習俗.....

不過我當然是很希望能夠給那些關心我並且為我付出這麼多的人一點形式上的回饋.也希望不只是形式上的.其實現在的我對於實際上未來的規劃是很模糊的,是非常不確定的.社會所不是一個職業導向的研究所,我也並沒有打算按照某些固定的價值觀去進行人生的打算.我是很想要按照他們希望的樣子讓他們感受到我對他們的感謝,或許就像以前考試考好一樣.只不過現在已經不那麼單純了.

有時候會想,我這麼做其實是自私的,我是選擇了我自己能接受的路,並不是別人能接受的.雖然在這個個人主義至上的時代當中,”作自己”似乎是一件政治正確的事情.但我們的自己是哪裡來的,我們的自己是否是獨立的,而不受影響的,這又是一個本質論與建構論的冗長問題了.

anyway 大家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