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1日 星期一

那件沾滿淚痕的襯衫(2)

D是我大學的另一個好朋友,K是她的同班同學兼好友。我與D結識時並不知道這事情。後來在S這裡也與K碰了幾次面,在D那裡也與K碰了幾次面,於是逐漸地熟稔起來。說熟也並不是到可以促膝長談的地步,只是在路上碰面時會很高興的打招呼交換近況那種輕鬆的朋友。

她性格上許多地方與S有共通點,待人大方俐落,善於攀談,口才流暢。不論是外表或是氣質上,他們都是極登對的一對情侶,但他們還是有著決定性的差異。與S不同,K的人生還有她自己認為珍貴的東西--最少,K認為S是珍貴的。

*

S
喜歡說他是個道德上的"完人"--意指他在道德上沒有瑕疵。這個比喻是衝著我來的。S的戀愛沒有一段是他自己提分手的,都是"被甩的"。而到當時為止,我的每一段戀愛都是由我自己提出分手。S認為分手要留給女朋友提才是紳士的表現,這是他的道德。但對我來說,那表示S根本不在乎她。不僅不在乎她,是否與她在一起也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分手無論如何不能由我。

我曾看過有人詮釋紳士是:不做自己想做的,而做自己該做的事情。但S並不需要在想要做與應該做之間進行抉擇,因為他沒有想要做的事情,所以自然就只剩下應該做的。這應該做的,就是把提出分手的最後機會留給對方。這是唯一的判準。

我非常同情明知S已經不愛她,自己也軟弱無法離開,而受到S所謂紳士風範折磨的女孩。

當時的這個女孩就是K。

*


K
在海堤邊跨上我的機車。黃昏將盡,開始吹起初夏涼爽的海風,港邊的燈塔被晚霞剪出孤單的身影。我迎著還留有白日餘溫的晚風,朝著我與S共租的公寓騎去。

K
的右手搭在我肩上,低著頭,無罩的安全帽前緣靠著我的背。透過安全帽,我可以感覺她顫抖的厲害。她對著我,卻又好像在對著我以外的誰似的說:

「W你說,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我出聲說著沒事的沒事的,一切都會好起來的等一些不可能真的安慰到她的話,試圖安撫她。

這時我感覺背上逐漸濕濡,K攀著我的背開始激烈地哭泣起來,淚滴不斷滴在我的襯衫上。我停止說話,空出左手輕輕握住她的手,默默的用整個身體承受她激烈的顫抖,希望能藉此承受一點點那不可能被分擔的巨大悲傷。

但實際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載著她,朝著帶給她這樣巨大悲傷的我的好友前去。而她在我身後淚流不止。

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

那件沾滿淚痕的襯衫(1)

K在我身後淚流不止。

*


黃昏時我接到D的電話,說K在海堤上遊盪,D想去拉她又怕K賭氣往下跳,不知怎麼辦才好,最後還是想到我。

我匆忙趕到海堤,K正坐在海堤邊上的大石塊上。高雄港內淺淺的波浪發出啜泣般的聲音舔舐著堤邊的石塊。她用絕望的眼神望著已經逐漸模糊的海平面。西子灣的夕陽無論何時都如此的美麗,愛情死去時卻無論如何無法美麗。

K
看到我來之後站了起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等我,但我想當時我確實是她最後一根浮木。她走下海堤抓住我,說她剛在車上跟S吵架,S在這裡把她趕下車。她的聲音含著淚,我靜靜的聽著她說完,然後說:我帶妳去找他。

*

S是我的大學室友兼好友,嚴格來說,他大概是我在系上唯一的朋友。我們開學第一天就一起經歷九二一大地震。當時四個室友正躺在床上聊天,聊到快睡著時突然一陣晃動,大家都從床上坐起來。因為震度大小剛好介在到戶外避難有點奇怪,待在室內又不安心的尷尬程度,於是我們幾個人就僵坐在床上不知如何是好。這時S開口了:

「我小時候經常作一個人被壓在倒塌的房子下的夢,那樣一個人孤伶伶的漸漸死去,我非常害怕。所以如果再搖一次,即使會被你們笑,我一定會往外逃的。」

在他講完的同時,第二波震動也到了。這次沒有任何人猶豫,四個人一起爬下床逃到宿舍外。直到確定沒有危險後才再回到宿舍休息。

S
很好相處,幾乎是個不會發脾氣的人,而且口才相當好,可以輕易的與許多人打成一片。他順利的在康輔性社團與辯論社發展他的優點,也獲得了許多的肯定。他給人的感覺總是很誠懇,很坦白,但那種坦白是一種很特別的坦白。那不是要告訴你什麼的坦白,而是值得說的事情一件都沒有的那種坦白。

我在認識他很久之後才逐漸了解到那種坦白的不同,那坦白讓你覺得這個人是空心的,且他的人生沒有什麼令他感覺珍貴的事情。而那又隱隱讓人感覺其實所有人的人生也都一樣不值一文。那坦白,是一種令人感到殘酷的坦白。

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沒有那麼好,沒有那麼壞

很久以前我覺得自己是個好人,之後我慢慢不那麼覺得了。特別是我越來越不能確認什麼是好人之後,自然,也無法確認自己是否是好人。後來有個人從認識我開始就叫我壞人,我也不真的完全了解她叫我壞人的原因,總之在她眼裡我是個壞人吧。

但其實我從來就不夠好也不夠壞。頂多只能說是有點偏執吧。而且這個偏執還只不過是"有點"。

看看我的人生大概就可知道。大學讀的不開心,狠一點的話應該下定決心轉學或重考的,結果也是捱著把它唸完了。彈吉他一直是最大的樂趣,但沒勇氣作為終身的職志,也不曾真的多麼努力準備表演或比賽練習,只是仗勢著幾分天份大放厥詞耀武揚威,半瓶水響叮噹。從女性主義開始接觸社會學後,原本懷抱著切格瓦拉革命家的理想,希望能完成馬克思未能達成的共產主義之烏托邦,結果實踐呢?實踐到底在哪裡?在開著冷氣的宿舍房間嗎?

不夠善良之後,我開始欣賞那些能夠壞到極點的傢伙。我欣賞他們能那麼的偏執,那麼的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或即使不那麼相信,也偏執地繼續做下去。要說善良我實在太過自我,根本無法全心為誰付出,要使壞我也總還是在意眾人目光,頂多是假裝不在意。

不上不下。

越來越覺得笑的時候不夠真誠,這樣的笑越多,越對自己厭惡。
想想是不是還是去流浪比較好,現在想抓住的東西越來越多,相對的也就越來越動彈不得。到一個沒有人認得的地方,可以真誠的笑,也可以真誠的偽裝。可以不用顧忌的付出,也可以誰都不在乎的離開。

不論在哪個都市,最喜歡的總是夜深人靜的街頭。

所以老實說,我幾乎厭惡台北。因為它缺少了這個重要的要素。它無時不刻的打擾著你,提醒你正與三百萬人同時擠在這狹小的城市,追逐著不與他人有什麼不同的夢想。提醒你是如此的平凡卑賤,卻又想要與眾不同。

每每在捷運上看到那一張張無論是自以為菁英,或努力想成為精英的臉孔。我總是想:我與他們相同嗎?我臉上也寫著我要努力向上嗎?然後就開始厭惡起自己。厭惡起總是不夠好也不夠壞的自己。厭惡自己想要"努力向上"的念頭。

不在的時候才有點了解自己是以什麼樣的心情待在台北的。最悲哀的是,我想我還是會回去的。


(以上發言請不要太認真看待,謝謝)

2008年7月6日 星期日

婚禮--跋

對不起,我辦不到。我想我是大看了自己,而且過去依然是活的。

回到台南的家中後,為了確認記憶的某些部份,翻尋出一些書信。在讀著那些字詞時,突然覺得自己好卑鄙。

我無法寫下去。雖然我知道無論怎麼寫都只是真實的一個面向而已--Weber喜歡說這不過是真實的一個"側面"--但我還是沒辦法描述任何一個側面。在讀著過去我所逃避的那些字句時,讀到了過去曾經傷害的真切情感,那使我心痛。過去那些柔軟心靈所受到的傷痛,穿過長久的時間,安安靜靜的,像時間的灰塵一般落在身上,怎樣也躲不掉。而把它們寫出來,感覺是再傷害了一次。


由一場婚禮引起的思緒開頭,原本我以為可以為這十年立下一個類似里程碑的東西。以為我能夠正確的取出與它們之間的距離,站在一個舒服的距離與角度來寫它們。像在熱的蒸騰的夏日下午,躲進一間安靜的咖啡廳,選個舒適的角落深深的埋進椅子裡,心情愉快的開始寫一封給情人的信般。但終究是失敗了。

他們依然糾纏不休,沒有給我任何離開的機會。而我也不想逃,因為不可能。

五年前--已經五年了--我曾經寫了一封信給我的第一個女朋友,試圖說明一些事情。說我後悔但也無法後悔過去曾經做過的,過去的那些匯聚成了現在的我,如果我試圖去否定過去,亦即否定了現在的自己。所以我後悔但無法後悔。

我想她未必能真正了解,她是如此率直的女孩子,一直到現在都是。時間在我身上留下的皺紋,比她多的太多了。


說真的,那真的很沉重。就像無法脫下的裝甲,卸不乾淨的妝一樣。我好像背負著許多人的人生在行走一般。我這麼說大概會有人說我自作多情或是想太多,但我無法不,真的沒辦法。就像我現在已經不知道該如何寫下去一樣。當我開始描述過去,腦袋就會一陣陣混亂,良心什麼的就會不斷跳出來提醒並且折磨我。

所以對不起大家了,不論是想看八卦的,想從裡面得到什麼的,我想大概什麼都沒有吧。對不起了。

Willie 2008 7/ 6

2008年7月3日 星期四

婚禮(12)

在2000年的春天,一個春光明媚的週末假日。我在中山大學武嶺一舍當時只有我在的四人房,第一次知道原來要忍住哭泣是這麼困難的事情。

即使三個室友都不在寢室,我還是害怕隔壁寢的同學會聽到我那無法克制的激烈哭泣,於是我隨手抓了件衣服,緊緊的咬住。我就這樣踡縮在宿舍的床上,像被火山掩埋的龐貝古城所挖出來的人型石灰岩般的姿態,久久不能自己。

我剛與交往沒多久的女友提了分手。太遙遠太遙遠了。我無法克制我無時不刻想著在校園的某個角落能遇到她,幾乎每場夢都夢見她。我太年輕,那樣的思念我承受不起。美國與台灣的距離遠遠超出當時我的能力範圍。於是我逃避,逃避愛情。


不會有重來的機會的。我過去學吉他的老師曾經說過,現場演出是沒有任何兩場是相同的,即使演奏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場合與時間,就會有完全不同的感受與詮釋。所以不可能重來,就算努力重來了,那也不是真的。所以,不會有可以彌補的錯誤。

有一些事情,在我還那麼年輕的時候無法說得清楚。到了我足以把它說清楚的年紀,卻已經不用說明了。

現在的我很想把過去我曾經無法面對的每個人找出來,對她們說清楚,說清楚一些過去無法說明的。或許有些人釋懷了,有些人沒有。釋懷的人不是因為我,無法釋懷的人也不可能因為我的說明而改變。我只是覺得我總該做些什麼吧。

2008年6月28日 星期六

婚禮(11)

我第一次知道愛也會令人無法承受,是在1998年的冬天。

那年的十二月二十一號早晨,當我走進因為聖誕節與校慶即將同時來到,而顯得人心浮動的教室時,發現抽屜裡放著一張卡片。一張精緻的手工卡片,寫著祝福的話語。卡片的末尾是她的簽名。第二天早晨,也在同樣的位置找到另一張卡片,同樣的字跡。第三天、第四天,一直到耶誕節當天。

最後一張卡片是一張厚厚的立體卡片,把卡片打開時會有幾棵綠色的聖誕樹站起來,對我說Merry X'mas。

然後我就崩潰了。

我在一個禮拜後的元旦,帶著一封寫好的分手信,約了地點把信交給她後,就到附近的朋友家打電動。用一種無法形容的複雜心情打著電動。

接著朋友家的電話響了起來。朋友拿起他家那台老舊的電話機聽筒,與電話那頭交換了幾句話後,用疑惑的眼神看著我,把話筒遞過來:她說要找你。

她問為什麼。事實上我也不會解釋為什麼,那時候我並不清楚在我心裡面發生了什麼。連自己都無法好好掌握的東西,該如何傳達給別人呢?

可是她不斷地問為什麼,我急了。連敷衍的話都說不出來,突然就像被雷劈到一樣的蹦出一句:這是為了叫你不要相信男人。

到底為甚麼當時會講出那句話來,一直到現在我都還無法理解。只記得說完掛上電話後,我的朋友像看外星生物般的盯著我瞧。然後繼續打電動。

(續)

2008年6月26日 星期四

婚禮(10)

其實我並不知道這樣把所有的事情全盤托出是好或是不好。或若誰還有機會進入我的生命中,我不知道她想不想承載這些。

總之時間從我開始耍小聰明開始到現在。大概是十年。而從陳奕迅唱<十年>後都過了五年了。

五年前我確實在唱著<十年>,五年前的我還不太明瞭時間是如何經過的,直到越離越遠。時間好像以二十歲為界線在拉扯著:二十歲前的時間走的太慢,二十歲之後又走的太快。

一開始我還不太著急。"總是會過去的吧"我心裡這麼想著。"這些經過一定會使我更加成熟圓滿"、"我擁有別人不曾經歷的!"甚至還有點自豪。

然而一旦過了那條界線,時間的速度就不再相同。就像變換檔次一樣。青少年時期是操之過急的低速檔,二十歲時是順暢的中速檔。而當離二十歲越來越遠,檔越打越高,你逐漸被時間甩在後頭,只能無奈的看著越離越遠的紅色車尾燈。或許低頭嘆幾聲帶著文學氣息的浪漫嘆息。

唉。



(續)

婚禮(9)

每段戀愛都是獨一無二的,我認為我的每段戀愛都是獨一無二的。但是我依舊可以在獨一無二的戀愛當中重複類似的錯誤。如果這世界上有"重蹈覆轍獎"的話,我應該是強力問鼎的候選者之一吧。

以前上過一堂課,那位老師說社會學就是:一門把各式各樣的事物分類的學問。分類就是不平等的開端,可是社會學卻又是最重視所謂平等的學科。於是社會學本身存在著無法排解的矛盾。而要把戀愛分類,更是件奇怪的事情。但我想我的戀愛確實可以分為兩大類。

一是我得不到的愛。二是我不想得到的愛。後者圍繞著前者運轉。就像圍繞著行星運轉的衛星一般。

那並不是很精確的分類,就像雪與雨經常會在某些時候同時存在一樣。說不定熊貓真的是貓或熊在演進的過程當中的過渡。有許多事情並不能夠像科學實驗一樣簡單的控制各種變項,得出確切的結果。人的情感一定是最困難的其中幾個。所以我的分類註定的不可能精確。不過那也沒關係,徒勞無功的事情並不只有我一個人在做。這世上的傻子可多的呢。

簡言之,我如果談了場失敗的戀愛,而且對對方念念不忘的話。這樣的念念不忘會持續很久很久,久到我以為忘了對方且開始下一場戀愛之後,卻又發現我根本還沒離開上一段感情。這樣的錯誤重複了好多次。每次都強烈的傷害了我不想得到的愛。

如果說這個情況只是繞著某一個人運作的話,或許還可以用那個人的特殊性來解釋。但因為不是只發生在一個人身上,所以我想並不是某個人的特殊性造成的狀況,而是我自己的問題。

有些人喜歡把過錯推給別人,有些人則習慣攬在自己身上。把錯攬在自己身上的人似乎常受到稱讚,但對我來說,那是最狡猾的。因為那才是最簡單的方式。特別是當你只是把錯誤一把抓,卻並沒有真正深切的反省與改進時,那樣的認錯只是當下一種權宜之計。只不過是種小聰明罷了。

一直到現在,我還都只是在耍小聰明而已。甚至說不定這些文章,都是小聰明的一部份。



(續)

2008年6月24日 星期二

婚禮(8)--有點長的中場休息

話說富監(富監義博)因為獵人X獵人這部漫畫,已經成為拖稿的代名詞了。我會提他並不是想要拖稿啦,是因為這幾天在忙正事,沒什麼時間寫。過幾天會再繼續(日文叫做:連載再開)。

然後說起寫東西,特別是持續的寫,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知道有一些作家是有靈感來了就卯起來猛寫,花個幾天幾夜不睡覺把作品完成。確實也有許多經典是如此來的,但是我總覺得我不是那類型的人。

我喜歡的作家村上春樹是一個生活規律的人,他的寫作就像是上班一樣規律,用公務員上班的方式(當然不會用公務員精神)來寫作 。所以他的長篇作品都得花很久的時間。他的第一本小說<聽風的歌>就是他在經營爵士咖啡廳時,每天利用打烊後的一兩個小時持之以恆完成的作品。當時他每天寫的字數大概也就是我現在每個小節的字數,使用的時間也差不多。

恩,我只是要說,這還真難。在心底的那些東西如果不趕快寫出來,似乎真的會慢慢消失。但似乎也急不得。

文字是有節奏的。我在最近才感覺的出文字的節奏。向來我都不是節奏感很好的人,即使彈過這麼久的吉他也一樣。希望這次能抓的好一些。

2008年6月21日 星期六

婚禮(7)-暫停

先喘口氣。

我講話有喜歡碎碎念的壞習慣,現在這個系列也逐漸接近這樣的狀態。我想我得喘口氣。大家也一起休息一下吧。

其實這故事應該要有兩個軸線,我想我大概處理的不太好。我常聽到一種說法:不是我想寫,而是這個故事要我把它寫出來。我現在有一點這種感覺,被這個故事逼著走。我並不想講古,我只是試著將過去具體描述,進而將其中的理路耙梳出來。這果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在寫著過去的時候,似乎也在創造著過去。有些人喜歡不明確的狀態,有些人則相反。而我希望我能兩種都欣賞。

這麼想著,時間似乎也沒那麼可怕。過去所經歷的,藉由當下的詮釋,可用不同的面貌存在。時間好像是活的,不斷循環反覆的流動。不僅未來可以創造,過去也可以創造。

我想起櫻木花道的那句名言:我只有現在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