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資本主義社會下的勞工自救

每一次在要求公司對它在在契約或法律上「負責」的過程,每一次、每一次,都讓我非常深切的感受到勞工這個身分是如此地受到國家相對於資本家的不平等對待。

當你被欠薪,就算填好據證,遞交勞檢申請,政府查到資方確實欠薪,無論有多少人,被欠多少薪水,政府只會開罰資方兩千到兩萬。然後行文告訴你「已開罰」就結案,不再處理。而若你真想拿回薪水,你要自己去蒐集各式資料,損失現在正在工作的薪水,請假去參加調解會。然後勞工局會跟你說我們(勞工局)是公正第三方,只是來主持調解,最後你原本該拿到的薪水通常只能拿到一半。

然後,如果資方參加了調解,也簽了調解同意書,最後卻不給付,勞工局會說我沒辦法,你自己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是你他媽的怎麼會知道公司有甚麼資產,勞工局說:你要自己請徵信社去查,我們幫不了你。意思是說如果你要拿回一個月兩三萬的薪水,你還得請徵信社調查公司的資產,讓法院查封之後才能拿回薪水。還得自己負擔強制執行的費用。

最後最後,如果公司真的歇業,或許還比較好,你可以申請工資墊償--只要你先幫公司繳交公司一定不會繳的墊償基金的保費,然後最多最多只領得到六個月的薪水。

然後,這一切,公司負責人只要宣布公司破產、歇業,讓公司所有的資產都轉移出去之後,他就甚麼責任都不需要付。即便你完全知道他還是開賓士代步、進出最高檔飯店,甚至成立新公司繼續壓榨勞工,你都拿他沒辦法。

無怪乎某人說:為什麼我覺得,現在好像只有請黑道才有辦法向老闆討回我的薪水?

當台灣的勞工遇到公司欠薪的時候,在法律上最多最多的就只能做到這些。而我們期待的政府,在這裡面完全沒有出現。他們甚麼時候出現?在向關廠工人討債的時候、在企業要求減免稅負的時候、在美麗灣要被拆遷的時候、在大埔農民保衛家園的時候,他們絕對會出現,並且站在資本家身邊!

如果起身反抗的人會被冠上「暴民」之名,那麼,我也只能借用周星馳的名言:這個國家會有多少暴民揭竿而起,是由政府決定的,而不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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