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反壟斷運動中的「左獨」與「獨左」


在反壟斷運動中有些人很堅持要談中國因素,而且被說成「只」談中國因素。這到底是不是正確的談法?還是他只是認為中國因素比較重要,但不是只該談中國因素。

而有些人覺得不應該特別談中國因素,而是要直接談反資本壟斷,認為中國因素不過是各式各樣的資本力量的其中之一。但這些人是不是應該被標籤成「忽視中國因素」、「蠢左」(這個我不知道是誰發明的)或是持消極態度卻可能實質上幫助中國的「實質統派」(by 妖西。我不想特別tag啦,反正就是你講的)呢?

我們先假設這兩群人同樣都關心媒體壟斷的問題,只是關懷的順序有些差異,而這差異容我簡單的用「左獨」與「獨左」來區分。也就是說,是將「獨」放在前,還是將「左」放在前。當然,因為排序上的差異,這兩群人的認識論有相當大的落差,而方法論(即手段)也會有不同,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是反過來說,這兩群人在許多的議題上也許只會有程度上的差異,而不至於有完全相反的意見。

就我看來,很明顯的是:很多被貼上為「蠢左」、「實質統派」等標籤的人,在政治上也是支持台灣獨立的(台灣怎麼樣才算獨立有很多種說法,但我想籠統的這樣分類應該不至於過分)。雖然在行動上這些人可能會先選擇以反資本主義的運動(通常是工運)為主,但他們再怎麼看都不可能站到所謂的「統派」、也就是想與中國統一的那個邊上(當然有有少數,如勞動黨之類,但這種正宗的左統,其想像中的中國也與現在的中國有極大的差距)。

而我們當然也知道,在很多議題上,有些「獨左」也會有與左派相近的關懷,當然或許對問題的最終理解有所不同,但就現階段來說,工具會是相似的。最少我認為,在反壟斷的議題上,是沒必要分裂成這麼嚴重,反之是有很好的合作機會的。借用吳叡人「普世人權作為一種方法論」的說法,無論是獨派借用左派的論述作為「方法論」,或是左派反過來這麼做,只要能講好這些,行動上是可以一致的。


只是,我會認為,如果要談合作的話,必須兩邊都把自己的立場說清楚,手段說清楚,才有機會談合作,或直白點說,談利用或互相利用。

可是我還是得說,就我看起來,不管是「蠢左」或是「左獨」,他們的立場與手段的優先順序,似乎都再明確不過,但是不管是號稱「獨」或是可能的「獨左」,最少在反媒體壟斷運動的立場與手段上,一直都給人霧煞煞的感覺。我先不談鬼打牆的運動英雄、運動明星或甚至組織內的權力關係,光是現在主導運動的組織立場或可能進行的手段(到底那飛在天空抓不著的「中國因素」是甚麼,要怎麼反?),都讓人有摸不著頭緒的狀況。我覺得,就這角度來看,無法談合作的原因,我還是比較傾向於是現在被認定為偏「獨」的領導核心沒有把立場與手段說清楚的關係。



雖然我很顯然會被歸類為「實質統派」這一邊,但是就一個想像的共同體來說,我無庸置疑的還是認為自己是台灣這一邊,也希望台灣能長出自己的東西的。就像社會學界經常談的所謂「社會學本土化」(其他學科應該也都有),我也很期待能有這樣的東西健康的長大。

社會學本土化的工作,最主要就是希望台灣能脫出被(主要由)歐美箝制的理論視角,而發展出自己的理論。但這在這波反壟斷運動當中,針對歐美的論點非常少被提起。我想大多數的人很難不同意,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世界國家,對台灣的介入與實質掌控,其程度之深、層面之廣,是我們有時根本難以察覺或抗拒的。

所以說,如果我們想要台灣「實質獨立」--也就是說,真正不受大國勢力掌控的話--那麼,只反「中國因素」,怎麼可能是足夠的。如果不連美國或其他國家的因素一起反的話,所謂的「獨立」,就我看來,也不過只是選邊站而已,根本稱不上是真正的獨立。

當然,這前提還是必須建立在主導運動的這些人,是只反中國因素的前提之下。只是我真的就是看不出來,他們到底是只反中國,還是只是把中國放在前面。而在方法上,又該怎麼進行。我想,這些沒有說清楚的東西,才是現在反壟斷運動真正的潛在危機。

2012年12月1日 星期六

野草莓運動為何會失敗?



這篇文章是擷取並改寫自自己碩班的期末報告,以身為一個野草莓運動的參與者的角度分析野草莓運動失敗的原因。對照現在風起雲湧的學生反旺中運動,我認為有許多值得參照的部分,特別是我所謂的台灣主體性/主權/台灣民族主義的部分。這也恰好是現在反旺中運動中再次被提出討論的問題之一。希望反旺中學運別再陷入如此泥淖。

(P.S.本篇原文主題是野草莓運動與野百合運動的比較,故文中會有數處提及野百合學運之處)


野草莓運動為何會失敗?
@林奕志(政大社會所)

(一)台灣主體性/國家主權/台灣民族主義問題

野草莓學運的訴求看似是與台灣主體性脫節,與台灣民族主義脫離,提昇到比民族主義更高層次,更加普世的「人權」之上。檢視野草莓運動的三點訴求,確實都是以人權為基準點在進行論述上的辯證。但其實野草莓運動內部對這個論點有相當大的歧異。

首先,對於三點訴求的順序就有很大的爭議,讓我們檢視一下這三個訴求:

1.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2.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3.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這三點訴求有兩種主要的看法。一是,如果把修改集會遊行法視為首要訴求,如此一來,要求道歉與下台的訴求,即是扣連著對於國家機器迫害人權的行為而產生的附帶要求。這樣訴求的邏輯即是圍繞著人權打轉。但這只是其中一種論述方式,並非所有的運動參與者都同意這樣的詮釋。有相當程度的運動參與者並不是因為這樣的訴求邏輯而來的,反倒是因應第二種的訴求邏輯,而這邏輯則是:

國民黨政府應該對在陳雲林來台期間發生的禁止攜帶國旗與警察毀損國旗等象徵性的「喪權辱國」的行為道歉。維安首長應為這樣的執行方式下台負責。而修改與人權相關的集會遊行法,則只是因應的附帶要求,或是次要要求罷了。

雖然野草莓學運者對外的新聞稿,都是以「人權」優先的邏輯做為論述的基調。但內部的論述其實一直沒有真正統一過。在11月10日自由時報<野草莓學運 聚焦修集遊法> 的報導中,就在野草莓學運者內部引起不少的正反討論聲浪。引起討論的原因,即是有部分的成員無法接受以人權而非主權議題的運動模式,而這群人最後甚至退出運動。

野草莓運動之所以要將議題集中在人權問題,規避明顯具有爭議性的主權議題,其深層的潛意識,即是反映了野草莓參與者的這個世代,對於台灣兩黨/藍綠互相鬥爭時,被拿出來大力操作之主權議題的厭惡。這個厭惡自然不是對於台灣主體性或台灣民族主義本身的厭惡(少數人對這主題本身帶有厭惡,但那畢竟佔極少部分),而是這個議題不斷被操弄,或被政黨綁架的厭惡。

也因為這個原因,參與者對於政黨和政治人物還有主權議題,一直有著超過必要的敏感度。在11月6日當日下午,民進黨主席秘書姚人多的助理,在行政院前對運動學生提出「轉移到民進黨合法申請的自由廣場」這樣的提議時,不僅以絕對多數對0票數被否決,還被學生們以噓聲趕下台。其中若只是不願被政黨收割政治成果的「我群」概念的話,不應該造成如此激烈的反彈。更何況,野草莓的運動者自始至終都不曾真正成為一個定義明確的「我群」。

在主權議題長期被政黨綁架之下,野草莓運動者對政黨的敏感態度,也反映在主權議題上。但野草莓學運所吸引的支持者與社會關注,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於主權議題的關注。野草莓運動者與主權議題的切割,在內部造成了參與者的流失。而且當時陳雲林來台所執行的維安任務,對大部分民眾造成最直接的衝擊,其實是對於國旗等國家主權象徵的禁止與損毀事件,所以對社會大眾來說,陳雲林來台時,引起他們的情緒的並不只是野草莓運動強調的人權議題,更多的反倒是野草莓不願意觸碰的主權議題。野草莓對訴求的詮釋,因此不但不能被大多數的社會大眾所響應,他們對此問題切割的態度反而與社會中支持的力量越走越遠。

處於政黨惡鬥與主權議題被政治利益操弄的政治環境,自然不是野草莓運動者所希望的,也不是一次突然的政治機會有辦法翻轉的。野草莓學運即使因政治機會的開放而興起,但卻無從擺脫整體社會結構限制。


(二)野草莓學運的去組織/無組織特性


野百合學運的初始,雖然也與野草莓學運相同,是發起自三位台大學生無組織的自發性行動。這三位學生雖然屬於外界所謂「學運社團」的成員,但當時的行動並不是透過組織所發動。(何金山 等,1990)就此點看來,野草莓學運的初始恐怕比野百合運動更有組織。

首先是共同發起人當中有數位教授具有野百合學運的背景如范雲、何東洪等人,在活動一開始時提供經驗上的協助。此外在活動之前就已經有少數學生與主要發起人李明璁進行糾察線、記錄組等分工討論 。所以在運動發起之初,就已經拉起糾察線,進行現場文字轉播,甚至開始募款。能還算順利的維持行政院前的靜坐運轉。

野草莓學運相反的是,野百合學運自第二天起,人數開始超過兩百名的規模時,已遠超數名學生自行組成的組織負荷的程度,於是各校經營已久的學運社團開始接管廣場的組織架構(林美挪,1990)。雖然是由不同的學運團體共同合作形成的組織,也因為社團的立場的歧異,而在內部有路線上的爭論(林美挪,1990; 何金山 等,1990)。但因為學運社團的組織經驗,使得當時參與學運的學生可以在運動規模擴大後接管廣場組織。雖然在規模更加擴大後,只由學運團體組成的領導核心受到質疑,而改成由校際會議成為決策的最高機構。但校際會議因為成員的異質性,以及因陌生帶來的不信任感,無法實際執行決策而成為監督單位,而原先的學運社團組織轉為執行單位運作(鄧丕雲,1993)。可是無論如何,當時的學生對於組織的運作和政治權力的敏感度,是遠高於19年後的野草莓學運的。

相較於野百合學運時各大學的學運社團介入之深,野草莓學運在一開始則是沒有任何學運社團的參與。此次運動是以網路作為主要號召的媒介,這群使用/沉溺於網路的年輕人(經常互稱為「鄉民」,意指愛湊熱鬧,從眾且無獨立思考能力的網路使用者)原本就散落現實社會的各處,只在網路上的角落,靠著某些特定議題交流。因此這些鄉民在現實世界當中大多互不相識,也缺乏與群眾接觸相處的經驗。他們是一群沒有組織的群眾,也沒有「群體」的概念。這樣的一群人聚集起來,也依舊是各自為政──即使他們被同樣稱作野草莓。這是這場學運的主要特色之一,即參與群眾的「原子化」與「扁平化」。

但原子化與扁平化並非這些「鄉民」獨有的特色。在網際網路盛行之後,有越來越多的網路使用者透過網路獲知大量的訊息卻不需與他人直接接觸,導致使用者的人際關係弱化,也間接削弱了這些使用者的串連能力與動員力。這些網路世代的年輕人即使關心公共事務,也多是在網路上發表文章或透過網路聯署進行關注與串連,以只需敲打鍵盤與滑鼠的方式行動。

而受人期待的民進黨與陳水扁終於獲得執政權之後,卻沒有符合大眾期待的表現,政黨與政治人物對權力的棧戀及為了維護權力所展現的醜惡鬥爭伴隨著野草莓世代年輕人一同成長,使得野草莓世代年輕人對於「權力」或「政治」避之唯恐不及。相較於此九零年代野百合學運世代的年輕人對社會的未來充滿期待,並且對於以民主程序取得權力有著浪漫的憧憬,進而自行組織出許多有力的學運社團而言,野草莓世代既沒有組織經驗也不信任組織,他們甚至對民主這樣的機制都未必能全然的信任。對擁有權力者的失望轉化成對政治的冷漠與獨善其身的個人主義,對政黨的失望轉化成對所有「組織」的不信任,造就了這次運動的原子化與扁平化。

在11月6日的晚上,一開始的發起幹部們要求底下的學生群眾以10到20位學生為單位分組,由每組選出一位小組長參與決策會議,總共選出21名小組長。而這21位小組長在轉往自由廣場之後殘存七位成為第一代所謂的「七人決策小組」 。但這七人決策小組原先多互不認識,也多無異議性社團組織的經驗(就筆者所知,只有台大學生會長許菁芳與前濁水溪社社長張之豪有過異議性社團的經驗)。不僅如此,相較於過去野百合學運對廣場上決策權的爭奪,決策小組反倒對於自己所掌握的權力戰戰兢兢。第一代的幹部不斷的對自己提出正當性的質疑。特別在轉進自由廣場數天之後,群眾的流動使得原先的組別完全無法辨識,他們也認為自己身為小組長的身分失去正當性,進而自我質疑。第二代幹部們接手之後,雖然已較少提起正當性的問題,但對於權力的運用卻非常戰戰兢兢,不斷的想要釋出權力以拉攏群眾。幹部們對於權力的小心謹慎,甚至到了神經質的地步,這足以說明這代年輕人對權力的想像是與過去完全不同的。

此外,原子化的個人也反映在組織建立的困難上。因為幾乎所有的學生都是以個人的方式進入到運動當中,不僅缺乏異議性社團的強力介入,甚至連一般的人際網絡都沒有順利帶入。從一開始的小組分組就不是以學校或既有的團體作為基礎,從頭到尾沒有以學校做為編組的單位,也沒有任何一個學校的學生主動組織起同校的同學們。在廣場舉行的大會被戲稱為「流水席式民主」 ,因為參與開會者不斷的流動,今天的決策可能明天就被另一批人推翻,幾乎沒有實質的決策能力。而且野草莓的參與者對於「組織」這一詞彙的敏感度並不下於對「政治」的厭惡,因此從頭到尾都沒有承認任何正式的組織形式,也因此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說他足以代表所有野草莓學運者的想法或聲明。在野草莓裡,每個人都只能代表他自己,不能更多。但在看似扁化平無架構的組織下,根據Jo Freeman的分析,會使得在群體裡有著共同理念的一小群人,很容易就掌控了決策的權力。(Jo Freeman,1972)野草莓學運的狀況也是如此。當所有人都不願意承認正式組織時,真正握有權力的就是所謂「幫大家做事」的那群幹部,當他們逐漸互相熟稔並且形成某些共識之後,運動的走向就會很大一部分被他們牽動。但卻沒有制衡的機制,導致幹部們不斷被質疑也不斷的汰換。

這樣的扁平化無架構組織,最大的缺點是決策機制無法確立,也造成辯論與論述的能量無法累積,到最後只能由直接參與各組分工的工作人員們像一盤散沙一樣各自為政。許多決策,如糾察線的設立,一開始由野百合世代的教授們提供意見,要將學生與民眾區隔出來,以維持學生自己的主體性與道德純粹性。這很明顯是在野百合學運中「自由之愛」的菁英主義觀點(陳信行,2004),但在野草莓學運之初,卻完全沒有經過討論就實行了。而且也在沒有經過充分討論與決議之後,在第三周左右撤掉了那條糾察線。實際上所謂流水席式的民主大會幾乎沒有發揮任何實質上的決策作用。在自由廣場兩個月以來討論的最頻繁,也在大會當中表決過數次的「廣場去留問題」,也因為「大家都是獨立的個體,沒有人能逼誰來,也沒有人能逼誰走」這樣的不成文默契下,從未真正產生正式的決議。最後撤離廣場時,也不是由所謂的民主決議的過程所決定的。

無組織的組織最大的缺點即是無法針對事件做出迅速且正確的回應。在面對主權議題的爭議,糾察線的爭議,學生主體性的問題,廣場去留問題的決策等等,許多在一開始就應對外也對內釐清的問題一直無法確立的狀況下,造成群眾的流失,勢力的衰減,最終導致政府對野草莓學運提出的訴求,一項都沒有回應的狀況下黯然退場。



                                                    野草莓學運                                野百合學運

台灣主體性/主權/台灣民族主義         消極閃躲            正面肯定

組織特性                                 自始至尾皆無正式組織出現              一開始並無組織,但當時的既有組織迅速介入主導





上表為兩大原因之整理。由以上諸多因素我們可看出來,野草莓學運的無組織化/去組織化,並不是單純由野草莓本身所決定的,而是建構在台灣的學生對政治環境的失望,學運組織的弱化且失去承傳的土壤,網際網路上特殊的人際關係等結構或歷史因素所決定的。這也是野草莓學運即使在一開始趁著政治機會的開放而起,卻最終無法獲得「帳面上」的成功的原因之一。


參考書目:
陳信行,2004,<我的野百合-一個1990年三月學運參與者的自我批評>。《台灣社會研究》54:253-276
林美挪,1990,《憤怒的野百合》。前衛:台北。
何金山、官鴻志、張麗伽、郭承啟,1990,《台北學運 1990 3.16-3.22》。台北: 時報出版社。
鄧丕雲,1993,《八零年代台灣學生運動史》。 台北:前衛。

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其實,我沒那麼愛你們。


其實,我對於勞工運動,或甚至絕大部分支持立場的社會運動抱持的都不是利他主義。我沒那麼高尚。我不是基督徒,不信奉聖經說的「愛你的鄰人,就像愛你自己」;我信奉的是尼采說的「你愛你的鄰人,是因為希望你的鄰人也愛你」的利己主義。

所以我的認同在勞工運動,是因為我非常理解在資本主義社會中,人一輩子幾乎沒有脫離勞工身分的可能性。有人會說創業阿甚麼的,但是別傻了,如果你只是想說開個小咖啡廳或是加盟連鎖店,那不過是大資本家的工頭(請參考《血汗超商》不贅述),別想要翻甚麼身。在現行的體制之下,除非你玩金融體制的漏洞吸投資人的血起家,或是除非你有可以讓你玩掉十億沒關係的老爸(看看郭董他兒子),或是臉書上的每個朋友都可以掏個幾百萬集個天使資金給你創業(請參照戴益勝<臉書朋友60個就夠>),否則還是乖乖當一輩子的勞工不要想太多。

所以我的認同當然會是勞工運動,因為我不是幫別人爭取甚麼,是幫我自己呀!我曾努力過的,還有未來希望努力的,都是會回到我自己身上的。或最少,是我愛的人身上的。這沒有任何猶豫的空間!

當然我敬佩那些擁有利他主義精神的運動,例如環保(一部分的環境運動其實也可以歸為我所謂的利己主義)、動保或其他。但作為一個勞工,作為一個可能是LGBT的生理男性,作為一個台灣人、亞洲黃種人,或也許是混血雜種,我的認同當然會是在勞工運動、性別運動與反法西斯右派等。因為終其一生我們都必須面臨這些身分上的不平等,在自己或所愛的人身上醜陋的展現,我們得與它不斷鬥爭。

所以我還是要再說一次,對我而言,支持勞工運動,參與勞工運動,都不是為了甚麼神聖的理由,而是為了我自己。別傻了,我才沒那麼愛你們!那只是因為我愛我自己罷了。

2012年4月20日 星期五

關於《廣島末班列車》:1945原爆生還者的真實故事

最近讀了這本書,有些感觸與反思。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13114
廣島末班列車:1945原爆生還者的真實故事

對於日本被投擲原子彈,在這次之前,我沒有仔細思考過這件事。最知道的,大概是死了很多人。然後隱隱約約知道長崎是因為天氣不好所以遭殃。再小一點的時候,看到那些原子彈受害者的描述,是會害怕的。例如看到爆炸的人眼睛融化等等。

長大一點,開始會想的是,為什麼日本會被投原子彈?直覺的答案當然是因為他們發動戰爭,為了結束戰爭而投原子彈。而再大一點,開始會想"美國人投緣子彈是對的嗎?"、"為了結束戰爭有必要犧牲這麼多人的生命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嗎?"然後會想的是,美國人對這件事情有沒有後悔,會不會覺得愧疚?

當然這個部分的討論是得滿多的了。對於原子彈該不該在那時被使用的倫理考量,一直沒有一個共識。但很明顯的,美國政府的態度則是希望大家不要強調原子彈造成的傷害。這在日本投降,美國接管日本之後,禁止對廣島與長崎的狀況展開調查與報導可以很明顯看得出來(就本書的說法,還有所謂的麥克阿瑟條約,以軍令禁止相關人員調查以及訊息流出,否則軍法審判)。但是這裡又會有另外一個問題出現。那日本政府呢?就算再怎麼不堪的被美國人接管統治,但是生活在那裏的還是日本人,還是日本的領土。他們難道不想把這悲慘的狀況揭露出來嗎?

我想日本人民是想的,但日本的政府則是一直不願面對這個問題。如果日本政府開始大力調查原子彈造成的傷害,甚至進而譴責美國的"暴行"的話,那它該怎麼面對自己主動發動戰爭的事實,難道要徹底承認戰前與戰時日本的所有宣稱與行動,都是錯誤的嗎?依照日本現在還不願面對南京大屠殺,還是每每即使引起爭議還是要去靖國神社祭拜二戰戰犯的態度,恐怕不可能。

所以其實態勢非常明顯:廣島與長崎的原子彈罪行,不只是發生的當時是美日兩國聯手造成的,甚至在事後的檢討,美日兩國(的官方)也都是連手逃避的。但受害的那些人們,被不明的"原子病"纏身,在日本國內被歧視的情況,卻沒看到官方的解決誠意。而在這兩國官方都不願面對事實的情況下,這兩件可說是人類史上最慘烈的悲劇,則被兩國有默契的刻意忽視了。

作者在序中寫道,他出版本書的過程當中受到許多的批評,甚至美國國內有許多人不願承認原子彈造成的傷害,也試圖找出他書中的錯誤來"證明"所有的一切都是造假的。在此之前我還真不知竟會是這樣。但也誠如他所說的,現在將這些事情寫出,並不是要再去責備美國或是日本,而是希望能夠提醒人類,不要讓這樣的悲劇在任何情境下重演。

我已隨著年紀越來越不煽情,而且對於人類這物種,也未必真的多麼有好感但是,我想只要人們在做類似事情的時候,能夠多思考一下下。最少可以讓這種悲劇不要在人類的手中刻意發生。如果不是我們自己造成的,那,就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