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其實,我沒那麼愛你們。
其實,我對於勞工運動,或甚至絕大部分支持立場的社會運動抱持的都不是利他主義。我沒那麼高尚。我不是基督徒,不信奉聖經說的「愛你的鄰人,就像愛你自己」;我信奉的是尼采說的「你愛你的鄰人,是因為希望你的鄰人也愛你」的利己主義。
所以我的認同在勞工運動,是因為我非常理解在資本主義社會中,人一輩子幾乎沒有脫離勞工身分的可能性。有人會說創業阿甚麼的,但是別傻了,如果你只是想說開個小咖啡廳或是加盟連鎖店,那不過是大資本家的工頭(請參考《血汗超商》不贅述),別想要翻甚麼身。在現行的體制之下,除非你玩金融體制的漏洞吸投資人的血起家,或是除非你有可以讓你玩掉十億沒關係的老爸(看看郭董他兒子),或是臉書上的每個朋友都可以掏個幾百萬集個天使資金給你創業(請參照戴益勝<臉書朋友60個就夠>),否則還是乖乖當一輩子的勞工不要想太多。
所以我的認同當然會是勞工運動,因為我不是幫別人爭取甚麼,是幫我自己呀!我曾努力過的,還有未來希望努力的,都是會回到我自己身上的。或最少,是我愛的人身上的。這沒有任何猶豫的空間!
當然我敬佩那些擁有利他主義精神的運動,例如環保(一部分的環境運動其實也可以歸為我所謂的利己主義)、動保或其他。但作為一個勞工,作為一個可能是LGBT的生理男性,作為一個台灣人、亞洲黃種人,或也許是混血雜種,我的認同當然會是在勞工運動、性別運動與反法西斯右派等。因為終其一生我們都必須面臨這些身分上的不平等,在自己或所愛的人身上醜陋的展現,我們得與它不斷鬥爭。
所以我還是要再說一次,對我而言,支持勞工運動,參與勞工運動,都不是為了甚麼神聖的理由,而是為了我自己。別傻了,我才沒那麼愛你們!那只是因為我愛我自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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