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 星期六
野草莓運動為何會失敗?
這篇文章是擷取並改寫自自己碩班的期末報告,以身為一個野草莓運動的參與者的角度分析野草莓運動失敗的原因。對照現在風起雲湧的學生反旺中運動,我認為有許多值得參照的部分,特別是我所謂的台灣主體性/主權/台灣民族主義的部分。這也恰好是現在反旺中運動中再次被提出討論的問題之一。希望反旺中學運別再陷入如此泥淖。
(P.S.本篇原文主題是野草莓運動與野百合運動的比較,故文中會有數處提及野百合學運之處)
野草莓運動為何會失敗?
@林奕志(政大社會所)
(一)台灣主體性/國家主權/台灣民族主義問題
野草莓學運的訴求看似是與台灣主體性脫節,與台灣民族主義脫離,提昇到比民族主義更高層次,更加普世的「人權」之上。檢視野草莓運動的三點訴求,確實都是以人權為基準點在進行論述上的辯證。但其實野草莓運動內部對這個論點有相當大的歧異。
首先,對於三點訴求的順序就有很大的爭議,讓我們檢視一下這三個訴求:
1.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2.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3.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這三點訴求有兩種主要的看法。一是,如果把修改集會遊行法視為首要訴求,如此一來,要求道歉與下台的訴求,即是扣連著對於國家機器迫害人權的行為而產生的附帶要求。這樣訴求的邏輯即是圍繞著人權打轉。但這只是其中一種論述方式,並非所有的運動參與者都同意這樣的詮釋。有相當程度的運動參與者並不是因為這樣的訴求邏輯而來的,反倒是因應第二種的訴求邏輯,而這邏輯則是:
國民黨政府應該對在陳雲林來台期間發生的禁止攜帶國旗與警察毀損國旗等象徵性的「喪權辱國」的行為道歉。維安首長應為這樣的執行方式下台負責。而修改與人權相關的集會遊行法,則只是因應的附帶要求,或是次要要求罷了。
雖然野草莓學運者對外的新聞稿,都是以「人權」優先的邏輯做為論述的基調。但內部的論述其實一直沒有真正統一過。在11月10日自由時報<野草莓學運 聚焦修集遊法> 的報導中,就在野草莓學運者內部引起不少的正反討論聲浪。引起討論的原因,即是有部分的成員無法接受以人權而非主權議題的運動模式,而這群人最後甚至退出運動。
野草莓運動之所以要將議題集中在人權問題,規避明顯具有爭議性的主權議題,其深層的潛意識,即是反映了野草莓參與者的這個世代,對於台灣兩黨/藍綠互相鬥爭時,被拿出來大力操作之主權議題的厭惡。這個厭惡自然不是對於台灣主體性或台灣民族主義本身的厭惡(少數人對這主題本身帶有厭惡,但那畢竟佔極少部分),而是這個議題不斷被操弄,或被政黨綁架的厭惡。
也因為這個原因,參與者對於政黨和政治人物還有主權議題,一直有著超過必要的敏感度。在11月6日當日下午,民進黨主席秘書姚人多的助理,在行政院前對運動學生提出「轉移到民進黨合法申請的自由廣場」這樣的提議時,不僅以絕對多數對0票數被否決,還被學生們以噓聲趕下台。其中若只是不願被政黨收割政治成果的「我群」概念的話,不應該造成如此激烈的反彈。更何況,野草莓的運動者自始至終都不曾真正成為一個定義明確的「我群」。
在主權議題長期被政黨綁架之下,野草莓運動者對政黨的敏感態度,也反映在主權議題上。但野草莓學運所吸引的支持者與社會關注,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於主權議題的關注。野草莓運動者與主權議題的切割,在內部造成了參與者的流失。而且當時陳雲林來台所執行的維安任務,對大部分民眾造成最直接的衝擊,其實是對於國旗等國家主權象徵的禁止與損毀事件,所以對社會大眾來說,陳雲林來台時,引起他們的情緒的並不只是野草莓運動強調的人權議題,更多的反倒是野草莓不願意觸碰的主權議題。野草莓對訴求的詮釋,因此不但不能被大多數的社會大眾所響應,他們對此問題切割的態度反而與社會中支持的力量越走越遠。
處於政黨惡鬥與主權議題被政治利益操弄的政治環境,自然不是野草莓運動者所希望的,也不是一次突然的政治機會有辦法翻轉的。野草莓學運即使因政治機會的開放而興起,但卻無從擺脫整體社會結構限制。
(二)野草莓學運的去組織/無組織特性
野百合學運的初始,雖然也與野草莓學運相同,是發起自三位台大學生無組織的自發性行動。這三位學生雖然屬於外界所謂「學運社團」的成員,但當時的行動並不是透過組織所發動。(何金山 等,1990)就此點看來,野草莓學運的初始恐怕比野百合運動更有組織。
首先是共同發起人當中有數位教授具有野百合學運的背景如范雲、何東洪等人,在活動一開始時提供經驗上的協助。此外在活動之前就已經有少數學生與主要發起人李明璁進行糾察線、記錄組等分工討論 。所以在運動發起之初,就已經拉起糾察線,進行現場文字轉播,甚至開始募款。能還算順利的維持行政院前的靜坐運轉。
野草莓學運相反的是,野百合學運自第二天起,人數開始超過兩百名的規模時,已遠超數名學生自行組成的組織負荷的程度,於是各校經營已久的學運社團開始接管廣場的組織架構(林美挪,1990)。雖然是由不同的學運團體共同合作形成的組織,也因為社團的立場的歧異,而在內部有路線上的爭論(林美挪,1990; 何金山 等,1990)。但因為學運社團的組織經驗,使得當時參與學運的學生可以在運動規模擴大後接管廣場組織。雖然在規模更加擴大後,只由學運團體組成的領導核心受到質疑,而改成由校際會議成為決策的最高機構。但校際會議因為成員的異質性,以及因陌生帶來的不信任感,無法實際執行決策而成為監督單位,而原先的學運社團組織轉為執行單位運作(鄧丕雲,1993)。可是無論如何,當時的學生對於組織的運作和政治權力的敏感度,是遠高於19年後的野草莓學運的。
相較於野百合學運時各大學的學運社團介入之深,野草莓學運在一開始則是沒有任何學運社團的參與。此次運動是以網路作為主要號召的媒介,這群使用/沉溺於網路的年輕人(經常互稱為「鄉民」,意指愛湊熱鬧,從眾且無獨立思考能力的網路使用者)原本就散落現實社會的各處,只在網路上的角落,靠著某些特定議題交流。因此這些鄉民在現實世界當中大多互不相識,也缺乏與群眾接觸相處的經驗。他們是一群沒有組織的群眾,也沒有「群體」的概念。這樣的一群人聚集起來,也依舊是各自為政──即使他們被同樣稱作野草莓。這是這場學運的主要特色之一,即參與群眾的「原子化」與「扁平化」。
但原子化與扁平化並非這些「鄉民」獨有的特色。在網際網路盛行之後,有越來越多的網路使用者透過網路獲知大量的訊息卻不需與他人直接接觸,導致使用者的人際關係弱化,也間接削弱了這些使用者的串連能力與動員力。這些網路世代的年輕人即使關心公共事務,也多是在網路上發表文章或透過網路聯署進行關注與串連,以只需敲打鍵盤與滑鼠的方式行動。
而受人期待的民進黨與陳水扁終於獲得執政權之後,卻沒有符合大眾期待的表現,政黨與政治人物對權力的棧戀及為了維護權力所展現的醜惡鬥爭伴隨著野草莓世代年輕人一同成長,使得野草莓世代年輕人對於「權力」或「政治」避之唯恐不及。相較於此九零年代野百合學運世代的年輕人對社會的未來充滿期待,並且對於以民主程序取得權力有著浪漫的憧憬,進而自行組織出許多有力的學運社團而言,野草莓世代既沒有組織經驗也不信任組織,他們甚至對民主這樣的機制都未必能全然的信任。對擁有權力者的失望轉化成對政治的冷漠與獨善其身的個人主義,對政黨的失望轉化成對所有「組織」的不信任,造就了這次運動的原子化與扁平化。
在11月6日的晚上,一開始的發起幹部們要求底下的學生群眾以10到20位學生為單位分組,由每組選出一位小組長參與決策會議,總共選出21名小組長。而這21位小組長在轉往自由廣場之後殘存七位成為第一代所謂的「七人決策小組」 。但這七人決策小組原先多互不認識,也多無異議性社團組織的經驗(就筆者所知,只有台大學生會長許菁芳與前濁水溪社社長張之豪有過異議性社團的經驗)。不僅如此,相較於過去野百合學運對廣場上決策權的爭奪,決策小組反倒對於自己所掌握的權力戰戰兢兢。第一代的幹部不斷的對自己提出正當性的質疑。特別在轉進自由廣場數天之後,群眾的流動使得原先的組別完全無法辨識,他們也認為自己身為小組長的身分失去正當性,進而自我質疑。第二代幹部們接手之後,雖然已較少提起正當性的問題,但對於權力的運用卻非常戰戰兢兢,不斷的想要釋出權力以拉攏群眾。幹部們對於權力的小心謹慎,甚至到了神經質的地步,這足以說明這代年輕人對權力的想像是與過去完全不同的。
此外,原子化的個人也反映在組織建立的困難上。因為幾乎所有的學生都是以個人的方式進入到運動當中,不僅缺乏異議性社團的強力介入,甚至連一般的人際網絡都沒有順利帶入。從一開始的小組分組就不是以學校或既有的團體作為基礎,從頭到尾沒有以學校做為編組的單位,也沒有任何一個學校的學生主動組織起同校的同學們。在廣場舉行的大會被戲稱為「流水席式民主」 ,因為參與開會者不斷的流動,今天的決策可能明天就被另一批人推翻,幾乎沒有實質的決策能力。而且野草莓的參與者對於「組織」這一詞彙的敏感度並不下於對「政治」的厭惡,因此從頭到尾都沒有承認任何正式的組織形式,也因此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說他足以代表所有野草莓學運者的想法或聲明。在野草莓裡,每個人都只能代表他自己,不能更多。但在看似扁化平無架構的組織下,根據Jo Freeman的分析,會使得在群體裡有著共同理念的一小群人,很容易就掌控了決策的權力。(Jo Freeman,1972)野草莓學運的狀況也是如此。當所有人都不願意承認正式組織時,真正握有權力的就是所謂「幫大家做事」的那群幹部,當他們逐漸互相熟稔並且形成某些共識之後,運動的走向就會很大一部分被他們牽動。但卻沒有制衡的機制,導致幹部們不斷被質疑也不斷的汰換。
這樣的扁平化無架構組織,最大的缺點是決策機制無法確立,也造成辯論與論述的能量無法累積,到最後只能由直接參與各組分工的工作人員們像一盤散沙一樣各自為政。許多決策,如糾察線的設立,一開始由野百合世代的教授們提供意見,要將學生與民眾區隔出來,以維持學生自己的主體性與道德純粹性。這很明顯是在野百合學運中「自由之愛」的菁英主義觀點(陳信行,2004),但在野草莓學運之初,卻完全沒有經過討論就實行了。而且也在沒有經過充分討論與決議之後,在第三周左右撤掉了那條糾察線。實際上所謂流水席式的民主大會幾乎沒有發揮任何實質上的決策作用。在自由廣場兩個月以來討論的最頻繁,也在大會當中表決過數次的「廣場去留問題」,也因為「大家都是獨立的個體,沒有人能逼誰來,也沒有人能逼誰走」這樣的不成文默契下,從未真正產生正式的決議。最後撤離廣場時,也不是由所謂的民主決議的過程所決定的。
無組織的組織最大的缺點即是無法針對事件做出迅速且正確的回應。在面對主權議題的爭議,糾察線的爭議,學生主體性的問題,廣場去留問題的決策等等,許多在一開始就應對外也對內釐清的問題一直無法確立的狀況下,造成群眾的流失,勢力的衰減,最終導致政府對野草莓學運提出的訴求,一項都沒有回應的狀況下黯然退場。
野草莓學運 野百合學運
台灣主體性/主權/台灣民族主義 消極閃躲 正面肯定
組織特性 自始至尾皆無正式組織出現 一開始並無組織,但當時的既有組織迅速介入主導
上表為兩大原因之整理。由以上諸多因素我們可看出來,野草莓學運的無組織化/去組織化,並不是單純由野草莓本身所決定的,而是建構在台灣的學生對政治環境的失望,學運組織的弱化且失去承傳的土壤,網際網路上特殊的人際關係等結構或歷史因素所決定的。這也是野草莓學運即使在一開始趁著政治機會的開放而起,卻最終無法獲得「帳面上」的成功的原因之一。
參考書目:
陳信行,2004,<我的野百合-一個1990年三月學運參與者的自我批評>。《台灣社會研究》54:253-276
林美挪,1990,《憤怒的野百合》。前衛:台北。
何金山、官鴻志、張麗伽、郭承啟,1990,《台北學運 1990 3.16-3.22》。台北: 時報出版社。
鄧丕雲,1993,《八零年代台灣學生運動史》。 台北: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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