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 星期四

研究倫理

有關研究倫理的探討,真的有許多有趣的故事.

一位研究者Humphreys為了研究同志在公廁進行的性交易(Tearoom Trade),首先試圖去親近同志團體,並在裡面尋找友善的潛在訪談對象.之後才對這些少數對象透露自己研究者的身分,並由他們帶領進出同志場所.一個月內進出了十個同志酒吧,參加私人聚會,舞會,男妓出沒的咖啡廳,在同志經常出沒的公園與街道進行觀察.他的第一個想法是如果要觀察高度汙名的行為,你就必須偽裝成為船上的一員:
如果你帶著「我是研究者」的牌子,你在公廁中將只會看到人們沖馬桶.

最後他得到了一個把風皇后(watchqueen)的角色扮演,意即在公廁性交易過程中負責把風的人.他忠實扮演這角色,並得以觀察數百次的公廁性交易.有一些他選擇的較高教育程度的對象,願意接受他以研究者的身分進行訪談.他並不因此滿足,為了研究的樣本不只落在教育程度較高的偏誤,他偷偷記下其他人的年齡穿著與車牌,透過警察機關得到車主的姓名地址,並且在一年後參加政府舉辦的健康調查,將他的對象偷偷放入調查的對象當中,並進入到他們家中進行較深入的背景訪談.

他的研究得到了C.Wright.Mills獎,但他的大學認為他的研就犯了重罪,要撤銷他的博士學位,雖然最後沒有成功.他的研究自然是大大成功,但也點出了許多研究上的倫理問題.

批評者說:過去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要提防警察、徵信社人員,現在我們還要時時提防是不是有社會學家在觀察、研究我們?

Humphreys最大的背書是他的作品受到同志們的歡迎,替他們洗刷了污名.他說:

我還沒有碰見一個對研究對象完全誠實的研究者,如果有的話,
那所有關於建立有效(effective)問卷的討論都可以丟棄了.

ok,他或許獲得了名和利,而他的研究對象去掉了污名.所以我們就不用考慮研究倫理的問題了?


不過,

根據Goffman自我表現的概念以及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善意欺騙,其實老實的參與者和偽裝者之間的分野很難清楚的斷定.

這才是質化研究者真正會面臨到的問題吧.

認為自己是真正成為研究對象團體間的一份子,和認為自己是混入對向當中的偽裝者,

那差異到底除了自己的自由心證之外還有任何其他的標準嗎?

質化研究之無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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