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9日 星期二

愛與崇拜

有時我會說這個字眼,不常時候。

崇拜總是被認為是盲目的,不經思考的,不理性的。我不喜歡。雖然我想有時我也崇拜。

我崇拜某些歌手,某些藝術家。但我很明白我崇拜的不是他們的全部,因為我並不知道那全部。我崇拜的是他們展現出來,震撼到我的那些。我崇拜那令我震撼的力量、生命和深度的展現。但我知道那不是他們--或說其實他們不是只有展現給我的那部份。

所以我甚至可以說是討厭別人崇拜我。特別是當誰說他喜歡我的時候。

對我來說崇拜是因為不了解,或不願了解。我不願去了解我崇拜的那些歌手藝術家,但我並不需要去了解,我可以不願去了解。但你若你說你喜歡一個人,甚至說你愛他,但你卻不願去了解他。這是什麼樣的愛?

最少對我來說那不是真愛。

曾經有人或許因為崇拜而接近我。那是我曾不經意地努力展現自己的時代。還好那已經過去。現在我不再那樣展現自己,最少那可以讓我知道,願意接近我,接納我的,並不是以崇拜作為動力,而是與我接觸時看到的平凡任性,矛盾自恃的我。那麼我想,我才會相信那有可能是真正的情感。

就像你們所看到的,其實每個人都一樣。我並不簡單,很複雜並且可能繼續複雜下去。連話都說不清楚。如果說人會有什麼本質之類的東西我想我根本不知道我是什麼。天蠍座b型早上幾時出生,有人跟我同天同時出生他與我同不同?咱們都是兩個眼一隻鼻一對耳咱們同不同?

人要了解自己容易嗎?好難。要了解別人容易嗎?好難。不知哪個更難些。

不要輕言說愛,當你只是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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