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6日 星期四

婚禮(10)

其實我並不知道這樣把所有的事情全盤托出是好或是不好。或若誰還有機會進入我的生命中,我不知道她想不想承載這些。

總之時間從我開始耍小聰明開始到現在。大概是十年。而從陳奕迅唱<十年>後都過了五年了。

五年前我確實在唱著<十年>,五年前的我還不太明瞭時間是如何經過的,直到越離越遠。時間好像以二十歲為界線在拉扯著:二十歲前的時間走的太慢,二十歲之後又走的太快。

一開始我還不太著急。"總是會過去的吧"我心裡這麼想著。"這些經過一定會使我更加成熟圓滿"、"我擁有別人不曾經歷的!"甚至還有點自豪。

然而一旦過了那條界線,時間的速度就不再相同。就像變換檔次一樣。青少年時期是操之過急的低速檔,二十歲時是順暢的中速檔。而當離二十歲越來越遠,檔越打越高,你逐漸被時間甩在後頭,只能無奈的看著越離越遠的紅色車尾燈。或許低頭嘆幾聲帶著文學氣息的浪漫嘆息。

唉。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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