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7日 星期五

1106之行政院前抗議

這是今天的活動稍微的心得.明天還會繼續.

今天的活動有很多資訊流出,雖然不是媒體上的,嗜血的媒體今天可樂囉,到處都在濺血.我們這邊太和平了沒人理.還好今天去對了場,要是跑到民進黨的場子會很難收拾.(有關今天活動的報導看苦勞網最清楚)

有關我現在在參與的社會運動,訴求就是上一篇提過的那幾點,有關要叫人道歉和下台的先略過,其實最主要的訴求還是修改集會遊行法.這真他媽的是個超機掰的法,法條在這裡,有興趣可以看一下.它有許多特別之處.例如說遊行前一個禮拜要先申請,而且不只要向養工處申請路權,還要向主管單位申請集會遊行之合法性.

這完完全全就是國家用來箝制人民不論是人身,集會與遊行的法律,在一個號稱自由民主的國家竟然還保留這種戒嚴時代的法律,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而且民進黨在被這樣的法律搞過之後,上台了還繼續保留,也沒有想修的打算.可見這條法律對統治者來說是多麼的好用阿.你看看,沒事可以去關人唱片行,你帶著國旗上街就可以隨便依集會遊行法,不論你是否只是一個人,就把你抬走.然後,然後今天我們幾百人在行政院大門口堵了一整天,到現在已經超過15小時了,警察舉牌四次了,卻都還沒有行動.你看看,這給主管單位自行裁決的空間有多大啊!想殺就殺,想放就放.根本是給馬英九當皇帝用了阿!


anyway,除了訴求之外,我稍微說一下心得.

今天因為同時有民進黨的圍陳行動,一直到我回來,警察似乎都還把絕大部分的警力放在圓山飯店那裡保護陳雲林,回來之後稍微看了一下新聞,流血暴力的衝突好像非常非常多,這輩子從來沒有看到過台灣的街頭變成這樣.怪不得剛剛從行政院回來時看到景福門附近的地上散亂著許多雜物,那情景就像剛大戰過一場的樣子.


有許多人譴責暴力.好,或許我也想也是該譴責.但說真的,就如同今天的發起人李明璁教授一直不斷在提的,這也是我最認同的:

我們今天能站在這裡,提出這樣的訴求,進行這樣所謂的"和平"的抗爭,也似乎被人們尊重與禮遇(特別是被警察伯伯們禮遇,與其他抗議民眾比起來的話).並不是因為我們真的比較高尚,因為好像比那些所謂的"暴民"多讀了幾本書,多蹓幾句英文,我們就變的與他們不同.事實上,他們只是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發洩他們對於國家機器不滿的心情罷了.

他們可能不懂集遊法是怎樣的東西,他們只覺得他們被欺負了,只覺得他們應該要有的自由被玷汙了,他們不會說一堆什麼國家機器集權主義法西斯政府之類的術語,但我們會說;他們沒有論述的能力,而我們有.但這只代表我們比他們多擁有了某些"特權".話語,就是一種權力,我們這些所謂的知識份子,就是握有這些權力的那群人.假如我沒有這樣的特權,依照我的衝動性格,我就會是在那些所謂的"暴民"前頭,對拿著盾牌的警察丟擲汽油彈的人之一.說實話,卸掉這些特權,我並不覺得我與他們有什麼不同,我們同樣是覺得被壓迫,覺得自己的自由意志逼到無法喘息的角落的苦難人民之一.我們沒有不一樣


明天我還會繼續,或許明天等陳雲林回去之後,我們的集會才會被主流媒體開始重視,等流血抗議到一個段落之後,才會把目光轉回那真正的問題所在.希望這次真的能過通過修改或廢除集遊法,如果真的可以,那我們將都會是見證歷史的同一群人.

我有用濫手機拍一些照片,但別人有拍的更好的,所以我就不放了.

附上今天同去的學長照的照片
他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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